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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艾启威: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3年前(2021-07-15)股市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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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8-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能”)2018年6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首航节能,证券代码:002665)自2018年6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鉴于重组方案的细节问题仍在商讨、论证过程中,仍需进行大量的尽职调查及沟通工作,公司无法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时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了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同时,由于近期监管政策、市场动态等诸多因素发生变化,公司将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故此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8年8月2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4个月。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3日和2018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审计、评估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初步确定并予以披露后复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8-050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首航艾启威: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8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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