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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因资金链断裂,拖欠该厂28名劳动者工资共计人民币142788元。宝应县检察院经过多方协调,促使周某于2019年2月28日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工人工资,主动化解矛盾,修复劳资关系,实现工人权益与企业经营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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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扬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刑事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市人大代表、江苏金星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凌红妹,市人大代表、江苏金方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总经理潘红卫,市人大代表、扬州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李益萍,人民监督员、扬州三鑫矿山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周,应邀旁听新闻发布会。
扬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跃先,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吴钧出席发布会,扬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珺子主持发布会。
据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跃先介绍,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受理涉企犯罪案件234件,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66人,起诉182人,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84 人,不捕率、不起诉率均高于普通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既要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审慎处理涉企案件,又要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守法发展。”扬州市检察院通过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形成涉民营企业犯罪的分析。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是涉税类案件高发,近三年受理涉企犯罪案件234件,其中涉及虚开增值专用发票罪占比近50%。
涉民生类案件多发,三年来全市办理的涉企案件中污染环境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生产销售假药案等民生类案件占比近26.07%。
涉企犯罪被判处刑罚的568人中,法定代表人122人,实际负责人128人,两者占比44.01%,上述人员犯罪对涉案企业生存发展影响较大。此外,个别企业管理者,涉危驾、聚众斗殴等个人行为被处罚,对企业形象和经营活动产生恶劣影响。
为深入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扬州检察构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长效机制:
01
转变司法理念,坚持“三个效果”并重
依法严惩妨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相关犯罪,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市检察院依法对中宣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打击春节档电影侵权“2·15”专案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所提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有力保护了影视作品制作、出品公司的合法权益。
02
强化法律监督,最大限度保障生产经营
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撤销“挂案”,对244人涉民营企业未结刑事案件,会同公安机关做出撤案、终止侦查、继续侦查、移送起诉等处理决定,减轻民营企业诉累。围绕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57名涉嫌犯罪的市场主体负责人、高管、关键岗位人员,允许其通过适当方式处理生产经营事务。
03
积极化解矛盾,有效促进刑事和解
始终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宝应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详细了解企业负责人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在征求双方意见后,邀请人民调解员、被害人代表等多方召开刑事和解会议,促成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帮助30名工人及时讨回拖欠工资22余万元,并依法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04
坚持问需于企,建章立制保障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与服务的意见》,围绕服务民营企业法治需求,提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1条措施。仪征、邗江、广陵等基层检察院也相继出台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意见;宝应、高邮检察院积极响应地方党委号召,开展挂钩联系社区网格和重点企业活动,定期上门问需,提供精准帮扶。
人民日报全媒体、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江苏广电、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广电等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检察机关如何在严厉打击犯罪和注重保护理念之间进行平衡?”“民营企业在防范刑事法律风险时,自身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跃先,市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姚仕廉就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回答。
文字:扬检宣、市院第三检察部
编辑:吴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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