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信息化时代,稍不注意就会脱轨,所以及时的补充知识才能让我们与时俱进,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消防协管劳务派遣和消防队协助执法的一篇文章,相信会给你带来较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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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工和本单位职工同工同酬。
如果你们消防队没有正式工,可以按同行业工资标准支付你们工资,具体你们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无编制,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
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由北京消防局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公安消防中队工作,与公安现役消防官兵混编执勤,一同执行灭火救援任务。
由消防局统一组织签订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之后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续约。
消防局为聘用的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扩展资料:
在聘用合同制下,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有:
( 1 )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他工作岗位的;
( 2 )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 3 ) 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 4 )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 5 )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 6 )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北京首招合同制消防员 年薪10万与现役官兵混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聘用合同制
消防改革后合同制消防员会有编制(各省纳编进度不一致)
具体实施需要看您所在省份的执行情况以及当地政策支持
扩展资料:
云南省为例:
云南省政府网站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将有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将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队伍运行经费和队员工资、福利、保险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统一保障,全面提升全省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服务能力。
该《意见》明确,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城市、乡镇政府消防力量全覆盖。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对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乡镇消防队标准》,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城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具体措施由各州、市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商制定,并报省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安消防总队备案。
参考资料: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管理体制实现突破。在制定《意见》过程中,考虑到劳务派遣主要用于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为有效避免一旦因劳务派遣机构经营不善,导致劳动者权益不能有效保障等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公安消防现役部队作为用工主体招收专职消防员法律依据不明确等实际,政府应该建立专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机构,直接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意见》明确了“各级政府依托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设立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机构,由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机构履行法人职责,具体承担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收、合同订立、保险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看到过说清大东方有一个消防劳务派遣机构,叫清大东方消防人力资源,将有需求的消防人才信息存档,再匹配合适的岗位。而且市场反响还好的,感觉程序还是正规的
都看完了嘛?相信现在您对消防协管劳务派遣有一个初级的认识了吧!也可以收藏深圳电子厂打工网页面获取更多消防队协助执法知识哟!出门打工、找工作、为工友服务,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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