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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岗是劳务派遣的要交管理费吗(劳务派遣辅助人员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和辅助岗区别)

3年前(2022-01-16)劳务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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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辅助岗是劳务派遣的要交管理费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务派遣辅助人员什么意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如果有不同的见解与看法,请积极在评论区留言,现在开始进入正题!

本文目录一览:

劳务派遣单位可否收取员工中介费和管理费

劳务派遣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主体。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中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的劳动者介绍用工单位、支付工资、上劳动保险等是其法定义务。其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中介费用,更不能扣发该劳动者的工资。对此,劳动合同法有禁止性规定,该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按此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以收取中介费、管理费等名义扣发你的工资是违法的。

劳务派遣公司的概念到底是什么,是不是一定要交360的管理费啊!

主要进行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

劳务派遣是一种全新的用人模式,概括地说,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用人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所需人员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用人、不雇人”,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人”。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的薪酬和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拨付,派遣机构负责支付和缴纳。劳务派遣这种用人模式存在三角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协作关系,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被派遣人员是使用与被使用关系。

采取劳务派遣用人模式,由于用人单位“只用人,不雇人”,大量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派遣机构承担,因此,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多方便和好处:

(1)可节省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

(2)避免用人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

(3)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

(4)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

(5)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6)劳务派遣型用工,比较规范、合法,三者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

(7)由于劳务派遣机构在“三方”关系中“一手托两家”,有利于用人单位所需人员供求选择和各方责、权、利的保障。

劳务派遣对促进派遣员工就业、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派遣员工的后顾之忧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有助于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2)充分利用劳动部门的就业平台和资源优势,为派遣员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为广阔的职业选择;

(3)重视派遣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派遣员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了派遣员工的职业选择能力;

(4)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而且还可以利用内部的岗位空间和岗位调整,提高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

劳务派遣作为正规就业的必要补充形式,规模较小,但发展很快。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冲击,国外派遣业将在中国登陆。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平衡是一个核心问题,双赢模式才会推动劳务派遣业的进一步发展。

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向员工收取多少比例的管理费?

劳务派遣公司不得向员工收取管理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的规定。

由于我国以前对劳务派遣还没有法律的约束,造成劳务派遣单位滥用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即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将劳务派遣的内容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另外,还有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性规定,即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为什么企业要选择劳务派遣?工资社保一样出,还要给劳务公司管理费。。。

主要是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

第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国企朝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其中有很重要的个措施就是“减员增效”,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的员工数和工资总额是有限制的,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和国企的改革方向相悖,而且也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新的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

新劳动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力,实际上也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用工单位都是集中大量的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只要把他们集中安排在一些岗位上,不要与正式员工出现混岗,就完全避免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他们得到的工资水平都要比正式员工少得很多。

除了以上这些主要方面以外,劳务派遣员工还在很多方面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比如:不列入升职的范围,不能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等等。你到百度的劳务派遣吧去看看吧,这里有很多劳务派遣员工网友在倾诉他们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

总之,劳务派遣是对用工单位极大的有利,而对劳动者极大的不利。现在的劳务派遣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方向是背道而驰的。

我关注这个问题已经很久了,这是我研究了很多资料以后得出的结论,打了那么多字,给分啊~~

劳务派遣服务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

(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1、按照预约服务,按符合条件的到场人数收费。200-350元每人;2、按照录用式服务,按面试达成意向的人数收费。350-550元每人;3、按照报到式服务,按最终报到的人数收费。450-700元每人。(三)社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代理收费报价(企业50元/月/人,个人600元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劳务派遣方收取管理费标准

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每人每月 元;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

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扩展资料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或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辅助岗是劳务派遣的要交管理费吗(劳务派遣辅助人员什么意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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