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北京医保报销流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北京医保报销流程详细步骤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如果有不同的见解与看法,请积极在评论区留言,现在开始进入正题!
本文目录一览:
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给你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
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医疗诊断书、用药详单、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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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拿医保卡看病,是属于医保报销的部分,一般都会直接实时结账,不需要我们去单独报销,缴纳医保暂时没有拿到话的,可以事后再拿着病例和缴费单据去医保中心报销
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3.关于1000块的自付金,我的理解是起付线,也就是说住院发生的费用要由参保人先支付1000,超过1000以后的部分,再根据当地医保的报销比例来报销
4.关于门诊,不是所有地方的医保都可以报销,比如北京规定,当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后,再发生的门诊费用才可以得到50%的报销,卡内的钱可以支付的话就用卡支付,没有的话用现金,可以报销门诊了一般是同住院那样报销,不可以的话,去哪也是报不了的医疗与生育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如果已参加社保,那么应该是会有生育保险的。但还是请楼主搞清楚单位有没有给办理。如果有,参保一年以上便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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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报销: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
3、就医管理,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北京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为:
1.通过单位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没有单位的通经过参保地社保所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者委托人前往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2.备案完成,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报销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院、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者转外就医参保人在异地就诊期间需要再次转院或入院实行直接结算,还需要再次向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此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一般需要提供社保卡,以及在北京医保保障局官网下载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xx地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 等资料。
拓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医疗保险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使劳动者恢复健康和劳动能力,尽快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
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办,政府会借助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强制实行以及进行组织管理。
账户建立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定向用于医疗消费,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不得提取现金。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予以注销,余额按规定继承。
结算发放
用人单位应当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为职工申办个人医疗帐户结算卡。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参保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用人单位为职工建户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核有关资料,15日内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个人帐户结算卡。
及时将资金注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并按有关规定计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暂不发卡。
参保人员可持个人医疗帐户卡在本统筹地区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时,用现金支付。
转移继承
参保人员调离本地,个人医疗帐户资金随同转移,无法转移的可将个人帐户结存额退还本人,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挂失补发
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存个人帐户卡,发生损坏,需更换新卡的,成本费由个人承担。个人帐户卡丢失的,应及时持有关证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单位挂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封存该帐户。30日内查找不到的,应自费办理新卡。
挂失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部分由职工个人现金支付。在办理挂失手续之前,个人帐户卡被冒用的,损失由参保人自负。
参保人凭卡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服务人员应认真核验,发现伪造或冒用挂失卡的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为持卡人员兑换现金。
经过以上对北京医保报销流程的分享介绍,相信你对北京医保报销流程详细步骤有了大概的了解,想知道更多关于北京医保报销流程的知识,关注深圳电子厂打工网,我们将持续为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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