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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上下班(劳务合同上下班途中事故谁负责)

3年前(2021-01-30)劳务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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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按时上下班公司给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与公司实质上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务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受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打卡记录,按时上下班等,而后提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从而依据劳动法获得待遇及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务关系工人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1、按法律规定,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该规定对参加工作保险的主体进行了明确说明。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该规定说明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为劳动关系。因此,《工伤保险条例》仅应适用于劳动关系。

3、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上下班时间?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具体上班时间,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超过8小时属于加班,应该支付1.5倍工资。

劳务合同上下班(劳务合同上下班途中事故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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